大龄未育女性在备孕期发现HPV感染并导致宫颈病变该怎么办?是先要孩子还是先治病?该怎么样取舍呢?这件事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首先,如果宫颈处于高级别病变,在这个年龄阶段是有很大的癌变风险的。我个人的建议是要及时清除病变。目前的主流方法是进行宫颈锥切,切除病变组织,这会造成宫颈机能不全,可能会导致孕期宫颈提前缩短,从而发生早产或流产。虽然这种影响的发生率并不太高,而且与宫颈锥切的深度等因素有关,但是对想要怀孕的女性还是有一定的影响。目前治疗宫颈病变的单纯药物没有,但物理方法有很多,我临床常用的微创热凝术(MITAS),可以做到对宫颈形态没有改变,不影响以后的怀孕生产。当病变清除掉,宫颈仅仅是单纯HPV感染的状态下,对于38、9岁甚至41、2岁的大龄备孕女性,可以考虑先要孩子。
另外,当宫颈发生CIN2-3级病变时,同时又有宫颈炎症的状态下,治疗的必要性就远远大于要孩子的必要性。先要清除宫颈高度病变,其次要缓解宫颈炎症,宫颈炎症消除,状态变好,不仅能降低HPV的感染机率,对怀孕及以后的生产也都有好处。即使仍有HPV感染,也可以等生产后再做复查,根据复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治疗。
最后,如果只是单纯HPV感染,并没有任何宫颈病变的情况下,可以先要孩子。因为HPV的自我清除需要一段时间,这样就延长了备孕期,对于着急要孩子的大龄女性来说压力很大。而怀孕生子也仅仅一年的时间,这段时间HPV感染不会发展到癌变的程度,“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”,完全可以等到生完孩子后再做治疗。
由此可见,只要有性生活的女性,一定要定期做宫颈癌筛查,早发现早治疗,将病毒扼杀在萌芽状态,不要等到备孕或者怀孕时才发现HPV病毒感染甚至宫颈病变,这时的选择就会被动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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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彦春,北京地坛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医师、副教授、医学博士。最高人民法院法医鉴定组性病专家,全国子宫颈癌防治协作组成员,北京首批256位医学科普专家。研究领域:性传播疾病(尤其对HPV病毒感染造成的各类尖锐湿疣和宫颈疾病)、女性下生殖道感染、艾滋病、常见皮肤病